2010.08.11
漯河市工、商业及车用自然气价钱调解落定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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漯河公司讯 8月9日,漯河市生长和刷新委员会正式下发漯发改价管[2010]270号《关于调解我市车用自然气销售价钱的通知》及漯发改价管[2010]271号《关于调解我市自然气销售价钱的通知》,对漯河种种用户的自然气价钱调解事宜予以了明确。除住民用自然气销售价钱暂不调解、待推行法定程序后另行确定外,工商业及车用自然气价钱调解均已落定。其中,工商业用气同价,销售价钱统一调解为2.86元/立方米,自2010年6月1日抄见宇量执行;车用自然气销售价钱调解为每立方米3.6元,自2010年8月6日执行。